作为加拿大人,了解加拿大的税务流程和在纳税申报单上申报海外资产的规则非常重要。 无论您是在加拿大出生和长大,还是新移民,您都需要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时申报您拥有的任何海外资产。 不要随便申报海外资产,该规则仅适用于超过价值十万加元的外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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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一年中的任何时期拥有超过十万的外国财产,您必须每年向加拿大CRA税务局上报。根据税局2016年的新规,如果税务居民的海外资产少于25 万加元,就不需要填写海外资产的具体信息, 只需要选择资产类别. 但如果海外资产超过了25 万加元,则依然需要逐项申报. 海外资产包括银行账户,股票,债券和房地产。 即使您在加拿大经纪账户中持有股票和债券,您也需要在表格T1135 (外国收入核查声明上作出声明)进行报告。
以下是必须在T1135表格中包含的海外投资物业的一些例子:
总的来说,需要申报的类别可以分为五大类:海外现金存款,海外的房产,海外公司股权,海外债权和海外的股票基金。以上五大类资产,都需要相关证明,例如公证书,评估书,产权证,银行对账单,存款证明,付款证明等书面文件去支持 T1135 表格.
并不是所有超过十万元的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海外个人使用的资产就不需要申报,例如自住房,汽车,珠宝,绘画等一些藏品是不需要申报的。
还有就是,您在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和免税储蓄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投资不需要包含在指定的外国财产中。
1)受控制的海外分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affiliate)
加拿大税务居民持有海外控股公司股份超过50%。
2) 不受控制的海外分公司(Non-controlled foreign affiliate)
加拿大税务居民所持有海外分公司股份1%以上,其本人及家人共持有股份10%以上。